水利部网站讯近日,湖北省水利厅印发了《关于发布省级水行政职权表格目录的通报》,发布了省级水行政职权表格目录。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结果,省级过河行政职权事项为89项,其中:行政许可9项、行政处罚37项、行政强迫9项、行政征税3项、行政保险费1项、行政检查1项、行政证实5项、行政奖励1项、行政判决2项、其他类21项。 行政职权表格实施动态管理,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,报省政府表示同意,主动对职权表格展开调整。